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,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防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,根据校政《河南城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校政教〔2021〕199号、《河南城建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(试行)》校政教〔2021〕20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我院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。
一、实验室内需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(消防灭火器材),并应该定期检查,保证随时可以使用,实验室人员能正确使用。使用通电设备及仪器时,应按照有关使用规则进行操作,保证用电安全。
二、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应按有关规定的放置处所放置,不得任意堆放,以免错拿错用,造成事故。
三、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实验室内不得吸烟、会客、喧哗、吃零食和私用电器。
四、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,下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实验室的门、窗、电等,切实关好,不得疏忽大意,防止盗窃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实验员切实负起责任,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,一旦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,应该迅速切断电源、火源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及时处理,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小,并将过程情况尽快报告上级领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