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营造开放、合作、创新、发展的氛围,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,促进本学院开展教学及创新研究,本学院所有实验室实行开放管理。
一、实验室功能
1、教学功能,用于本科生的教学实验。
2、科学研究功能,用于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实验以及学生协助教师完成科研项目。
二、实验室申请制度
实验室开放使用实行申请制度。
1、实验室使用必须填写《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由主管实验室副院长、相关实验中心主任以及主管实验室老师审核签字。
2、表格必须填写完整,详细填写实验器材、使用时间、进入实验室学生名单等,或附该申请实验项目具体安排日程。科学研究实验时间安排不能与本科生的教学实验时间冲突。
3、科学研究实验项目所用到的实验耗材,原则上由该项目自行负责。
4、学生申请使用实验室进行开放实验,每次开放期间,必须有指导老师在场指导学生的实验,且对相关学生的安全负责。
三、实验室开放管理注意事项
指导老师注意事项:
1、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确保实验人员人身安全。
2、对实验人员进行必要仪器使用和实验技能指导、实验操作教育,保证实验操作规范及设备运转正常。
3、大型贵重精密设备只对取得使用资质的人员开放,并按相关规定申请使用。
学生注意事项:
1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及有关资料,提出完整的实验方案,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方可进行实验。
2、爱护仪器级工具,严格按仪器说明书操作。进入实验室不得擅自搬弄仪器,出现不正常状况及时报告主管实验室教师并登记,如有损坏按规定酌情赔偿。公用工具用完后应立即归还原处。
3、遵守实验室纪律,保持安静的实验环境。特别注意安全,做到:防火、防电,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,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实验并及时向主管实验室教师报告。
4、做完实验,学生应负责将仪器整理还原,桌面、凳子收拾整齐,打扫室内卫生,关好门、窗、电。经主管实验室教师审查还原情况并签字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