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政教〔2025〕95号),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与学院教学实际,经学院研究决定,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5-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工作小组
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领导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等,领导小组组成为:
组长:郭汝 孙方行
副组长:赵玉凤 朱晓菲 刘花培 马归民
成员:袁玥 黄丽玮 申红田 宁凯 甘陶冉 陈若曦栗伟凯
胡涛 王雪霏 韩瑞超 王佩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办4号楼B304。
二、工作要求
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按照“转出不限制,转入有考核”要求,规范转专业工作。
三、申请转专业条件
(一)申请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、学习态度端正;
2.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;
3.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有关要求。
(二)申请人应符合的必要条件
1.2025年级
(1)通过新高考模式录取入校的学生,申请转专业时需满足拟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,要求如下:
专业 |
选考科目1 |
选考科目2 |
城乡规划 |
不限 |
不限 |
建筑学 |
不限 |
不限 |
风景园林 |
不限 |
不限 |
(2)新疆、西藏的生源转专业申请按照“文理不互转、文理兼收无限制”原则进行。
2.其它年级
其它年级转专业申请按照“文理不互转、文理兼收无限制、低录取批次不转高录取批次”原则进行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(一)国家有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;
(二)以特长、单招、自主、保送、定向、委培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;
(三)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基本学制最后一学年的;
(四)处于休学(保留学籍)期间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应予以退学的;
(五)艺术类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(六)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(七)在校期间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;
(八)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。
五、接纳转专业学生标准
(一)接纳人数
专业 |
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 |
城乡规划 |
10 |
建筑学 |
10 |
风景园林 |
10 |
(二)考核办法
转专业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%。考核工作各系根据学院安排的时间节点统一开展。
笔试参考2025-2026-1学期期末全部课程平均成绩。
面试内容涵盖学生个人基本情况、学业情况、申请转专业理由、对申请转入专业了解情况、学生本人的学业发展规划等。面试分为学生个人介绍(3分钟)和面试评委提问(5分钟)。
六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转专业工作方案发布
转专业工作方案于2026年1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(二)学生报名
学生在2026年3月2日-2026年3月3日期间填写《河南城建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(见附件1),线下提交至学院教务办4号楼B304。
(三)上报拟转出学生名单
经学院汇总、审核,确定出拟转出学生名单,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,并将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9日前报教务处。
(四)报名条件审核
学院在2026年3月11日-2026年3月13日根据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报名条件审核,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。
(五)转专业考核
考核工作由转入各系组织,时间安排为:
1.笔试:2026年3月15日
2.面试:2026年3月16日—2026年3月17日
(六)转专业录取
2026年3月18日-2026年3月22日,学院根据接收计划和考核综合成绩排名,确定拟转入名单,经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,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。
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须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学院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予以调查回复。
七、其他事宜
(一)各系应在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,完成转入学生的专业教育、学分认定、教学计划变更及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。
(二)转专业工作按照本通知中的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有序推进,若时间安排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咨询电话:0375-2089031
监督电话:0375-2089663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2026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