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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2025-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方案
2026-01-11 15:17  

根据《河南城建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政教〔2025〕95号),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与学院教学实际,经学院研究决定,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5-2026学年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工作小组

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领导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等,领导小组组成为:

组长:郭汝 孙方行

副组长:赵玉凤 朱晓菲 刘花培 马归民

成员:袁玥 黄丽玮 申红田 宁凯 甘陶冉 陈若曦栗伟凯

胡涛 王雪霏 韩瑞超 王佩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务办4号楼B304。

、工作要求

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按照“转出不限制,转入有考核”要求,规范转专业工作。

、申请转专业条件

(一)申请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

1.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、学习态度端正;

2.在读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;

3.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高考录取体检的有关要求。

(二)申请人应符合的必要条件

1.2025年级

(1)通过新高考模式录取入校的学生,申请转专业时需满足拟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,要求如下:

专业

选考科目1

选考科目2

城乡规划

不限

不限

建筑学

不限

不限

风景园林

不限

不限

(2)新疆、西藏的生源转专业申请按照“文理不互转、文理兼收无限制”原则进行。

2.其它年级

其它年级转专业申请按照“文理不互转、文理兼收无限制、低录取批次不转高录取批次”原则进行。

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

(一)国家有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;

(二)以特长、单招、自主、保送、定向、委培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;

(三)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已进入基本学制最后一学年的;

(四)处于休学(保留学籍)期间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应予以退学的;

(五)艺术类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
(六)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;

(七)在校期间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;

(八)其它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。

、接转专业学生标准

(一)接纳人数

专业

拟接纳转入学生人数

城乡规划

10

建筑学

10

风景园林

10

(二)考核办法

转专业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%。考核工作各系根据学院安排的时间节点统一开展。

笔试参考2025-2026-1学期期末全部课程平均成绩。

面试内容涵盖学生个人基本情况、学业情况、申请转专业理由、对申请转入专业了解情况、学生本人的学业发展规划等。面试分为学生个人介绍(3分钟)和面试评委提问(5分钟)。

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

(一)转专业工作方案发布

转专业工作方案于2026年1月1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。

(二)学生报名

学生在2026年3月2日-2026年3月3日期间填写《河南城建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(见附件1),线下提交至学院教务办4号楼B304。

(三)上报拟转出学生名单

经学院汇总、审核,确定出拟转出学生名单,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,并将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9日前报教务处。

(四)报名条件审核

学院在2026年3月11日-2026年3月13日根据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进行报名条件审核,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。

(五)转专业考核

考核工作由转入各系组织,时间安排为:

1.笔试:2026年3月15日

2.面试:2026年3月16日—2026年3月17日

(六)转专业录取

2026年3月18日-2026年3月22日,学院根据接收计划和考核综合成绩排名,确定拟转入名单,经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,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,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。

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须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学院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予以调查回复。

、其他事宜

(一)各系应在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的两周内,完成转入学生的专业教育、学分认定、教学计划变更及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。

(二)转专业工作按照本通知中的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有序推进,若时间安排有变动,另行通知。

咨询电话:0375-2089031

监督电话:0375-2089663
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
2026年1月6日

附件【附件1:河南城建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[1]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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